為加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管理,規范辦學行為,針對當前我市部分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存在的違規以合作辦學形式實施學歷教育、招生信息發布、技能鑒定不規范等問題,從9月2日起至9月底,我市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集中規范整頓活動,對全市約150家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進行全面檢查。
此次集中規范整頓活動檢查的范圍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取得《民辦職業培訓辦學許可證》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其中駐市內四區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由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駐五市三區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分別由所在區(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
集中規范整頓活動主要檢查12項內容,包括學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依法辦學情況;法人登記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是否齊全;理論課教學場所、實習操作場所和食宿場所是否符合規定;學校法人、校長、教師以及管理人員的配備是否符合規定條件;學校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管理、衛生安全管理和設備管理等項制度。以上管理制度是否報審批機關備案;學校教學管理情況。包括開辦專業、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教材使用、培訓協議、學員花名冊備案、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廣告備案等;是否與其他院校合作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是否簽訂協議,有無以合作辦學等形式實施學歷教育的情況;是否與招用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為教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是否在工作場所公開培訓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名稱和監督電話,懸掛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有無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異地開展培訓情況;一家培訓學校是否既具有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證,又具有教育部門批準的辦學許可證;是否組織畢業學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規定,有無擅自組織學生參加外省、市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或邀請外省、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到我市開展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或串通外地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買賣、偽造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情況。
自即日起,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要對照規范整頓的12項內容逐一進行自我完善和整改,整改結束后形成整改情況報告,并填寫《青島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2009年度規范整頓工作情況綜合表》(以下稱《綜合表》),于9月15日前報市職業技術培訓研究室,五市三區的職業培訓學校將規范整頓報告和《綜合表》報所在區(市)勞動保障部門。2009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各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將負責對本轄區內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針對上述12項規范整頓內容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驗收。對不具備或未達到辦學條件、未經批準擅自使用不規范學校名稱和開設專業、管理混亂、發布虛假廣告、未經批準異地辦學、擅自聯合辦學、存在安全隱患等不規范行為,提出警告或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對違規違法者依法取消其辦學資格、吊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并督促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依法做好財務清算和清償,同時及時通報登記機關予以注銷登記。
廣大市民若發現相關學校存在違規違法行為,可撥打勞動保障服務熱線12333或者市職業技術研究室民辦學校電話85800276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