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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技校網 >> 菁菁校園 >> 學校規定學生遲到曠課需交罰款引發不滿
王萍(化名)今年初中畢業后,考入西安數字技術學院中專部2010級某專業,昨日她給本報打來熱線說,開學初班主任在班里宣讀了一個規定:遲到罰款5元,曠課罰10元。王萍說,該校有大專和中專兩部分學生,“我們2010級共有十幾個班,每個班的情況不太一樣,我們有的同學已經被罰了60多元錢了。”王萍說,學生私下里對罰款十分不滿,“我看過學生管理辦法,并沒有說要求罰款,所以我們覺得老師的做法不對。”
對此,王萍的班主任趙老師解釋,學校的確規定不允許對學生罰款,“由于中專部的學生年齡偏小,而且比較調皮,對學校的一些規定并沒有完全領會,所以在開學時年級制定了這個辦法。”趙老師說,開學初已經向學生講明罰款會在學期末全額返還,“也許這中間存在一些誤會,我們對學生的罰款情況都會登記,也不會將這些罰款當做班費。”趙老師說,其實罰款只實行了一個星期,而且遲到曠課的情況已明顯改善,“我們的目的就是教好學生,如果他們不同意這個辦法,我會馬上退還。”
昨日,該校負責學生管理的副院長謝云峰表示,學校明令禁止老師私自收錢或者體罰學生,“如果存在類似情況,肯定是老師的個人管理方法。”謝云峰表示,他會調查此事,一旦屬實,將要求馬上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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