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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技校網 >> 政策法規 >> 5類考生2016年高考可保送
2016年山東5類考生高考可保送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關于做好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公布省級優秀學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優秀學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運動員等5類人員具備高校保送資格。
凡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名單中的高校均有資格招收保送生。具備保送資格擬參加保送生招生的考生均應參加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具備保送資格的考生應向有關學校或部門提出保送申請,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考生所在中學審核確認并通過多級公示后,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考核。高校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和學校選拔要求,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凡是被招生院校確定擬按保送生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寫《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擬錄取考生確認表》一式2份(以下簡稱《確認表》,見附件,考生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www.sdzk.cn下載),由中學填寫推薦意見后,于3月底前將《確認表》寄到招生院校。
《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擬錄取考生確認表》是山東省保送生錄取工作的必需材料,考生只能選擇寄送到1所招生院校,招收保送生的各普通高校應于2016年4月20日前,將本校所有擬錄取保送生《確認表》)、擬錄取保送生名單等材料,報送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擬錄取保送生經審核后,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進行公示。擬錄取保送生經公示確認后,辦理錄取手續。已確認保送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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