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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技校網 >> 政策法規 >> 德州市二00九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屬職業院校:
為貫徹落實全省職業與成 人教育年度工作會議精神,實現省教育廳提出的保持和穩定職業教育規模,基本做到招收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數量比例大體相當的目標。現就如何做好2009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根據2008年中職招生情況、2009年全市初中畢業生數量和職普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確定今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是25000人,并按此原則將招生任務落實到各縣市區(見附件2)。各縣市區要根據所轄學校的實際辦學規模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財政補助負擔能力,科學制訂中職招生計劃,該計劃于4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
二、招生學校
市、縣市區對所管理的普通中專(含師范學校)、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中專、大專院校中職部、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關于規范中等職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教職字2008[13]號),對照新修訂的《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制定本地中等職業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方案,并將該方案于4月底前報市教育局。要對現有學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清理,全面復核一遍學校辦學情況,使用規范的學校名稱,即“xx市(縣)中等專業學校”、“ xx市(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不再使用“****中專”、“職工中專”等名稱。分類列出“保留校、整合校、凍結校、撤銷校”的名單,確定其主管部門、辦學性質(公辦、民辦)、辦學類別(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方案執行的時間期限和工作進度表。“保留校”就是目前辦學較規范的中職校,可以以此為依托將“整合校”并入,并入的整合校編制、人員等辦學資源暫時保留;對于當前個別達不到省定辦學標準的“保留校”,要提出達標規劃和整改建設方案。“整合校”是不符合當地職業教育布局整體規劃,并且達不到省定辦學標準的學校。這部分學校應逐步并入“保留校”。“凍結校”是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方案確定為停止招生的學校,允許其有兩三年的運行期,可使用規范的校名上報數據,待在校生全部畢業后,其辦學資源整合到保留校或者予以撤銷。“撤銷校”就是目前既不招生,也無在校生的學校,待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方案經省教育廳核準后,予以正式撤銷。
今后允許招生的中職學校為布局結構調整后規范的中等職業學校。
三、招生政策
(一)招生對象。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回鄉返鄉農民工、復轉士兵、高校未就業畢業生等城鄉勞動者等,凡是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青年,不論是應屆還是往屆,或者是再學習一個新的專業和技能,都可納入當地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的生源對象,并享受國家給予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有關支持、資助政策,統一計入當地年度招生統計范圍。
(二)招生范圍。允許縣屬中等職業學校在全市范圍內招生,辦學條件好、規模大的學校,可以招收其他縣市區生源到學校就讀,各縣市區要打破地方保護,抓住機遇,加快本縣市區骨干職業學校的建設,壯大職業教育規模。
各中等職業學校要解放思想,走出德州,努力拓寬生源渠道,多方組織生源。進一步做好東部對西部、城市對農村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和對外地招生工作。充分利用我市交通便利的優勢,實施“兩個東西合作辦學”,一是與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學校和企業聯合辦學,訂單式培養,打通就業渠道;二是積極與西部欠發達地區職業學校聯合辦學,使我市職業學校在本地生源下降的情況下,能夠保證招生充足,為西部開發培養高素質技能人才。
(三)優惠政策。充分利用好國家實行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和即將實行的免費政策,促進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要切實加強助學金發放管理,確保國家規定的資助標準不降低、資助范圍不縮小,保證學生能及時、足額得到國家助學金。同時,又要防止資金使用上的違紀違規現象,確保資金安全。根據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從2009年起,中央財政將對中等職業教育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費,目前教育部和財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準備,發揮這一政策的作用,搶抓機遇,重點加快發展農村中等職業教育。
(四)招生方式。2009年的招生繼續堅持“三個同等對待”的原則,即職業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同等對待;縣市區職業學校招生與市屬職業院校招生同等對待;國辦職業學校招生與民辦職業學校招生同等對待。
1、“分流教育”招生
各縣市區要統籌開展“初三分流”工作。按照“學生自愿,家長同意,體現特長,規范運作”的基本原則,從現在開始進行分流,把學生分成普通班和職業技術班。在保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課程的前提下,職業教育班根據培養目標,減少文化課程,增加職業技術預備課程,并根據學生志愿,組織他們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分流學生名單要報縣市區教育局職成教科和基礎教育科備案,不記入輟學率。到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學生,初中所剩課程到所升入的中等職業學校完成,初中畢業證書仍由原初中發放。
繼續搞好“高三分流”招生,根據學生自愿的原則,支持和鼓勵普通高中學生到職業學校接受專業教育。同時支持普通高中舉辦具有職業特點的特色班,也可以與職業學校聯合舉辦校內或校外職業班。
2、統一集中招生
第一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一塊進行,實行“一考多取”,按學生填報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辦法按市教育局《德州市二OO九年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執行)。第二次招生在普通高中公布錄取分數線后,各初中學校要組織高中落榜生到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分流教育”招生、二次統一集中招生和其它時間招生人數總和,即為各單位2009年招生完****數。市教育局將中職學校招生數、在校生數以及與上年增減情況,納入政府教育綜合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對各縣市區進行評估。
四、招生工作的統籌與領導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統籌管理高中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領導小組按照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合理確定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招生規模,到2010年力爭實現職普比例大體相當和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發展目標。加強宏觀指導,督促學校落實各項招生政策,及時檢查、調度年度招生任務的完成情況,協調解決招生中的有關問題,打破招生中的部門和地方保護,避免惡性競爭,創造一個公正、公開、公平的中職招生環境。
各縣市區教育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高中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管理,正確處理職業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的關系、集中招生與提前分流招生的關系、本地學校招生與其他學校招生的關系,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搞好協調和各個環節的銜接,確保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招生紀律
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嚴格規范招生工作秩序。各縣市區要對招生學校進行招生資格審查,根據辦學條件,確定其招生規模,并向社會公示。鼓勵辦學條件好、社會聲譽高的學校挖掘潛力,擴大招生規模。對辦學條件差、社會聲譽低的學校要控制招生,直至取消其招生資格。各職業學校要顧全大局,在積極進行宣傳的同時,自覺維護教育形象,堅決杜絕利用招生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避免相互貶低,相互拆臺,要嚴格按照物價部門的規定收取費用,嚴禁跨年度收費,如有這些現象的發生,市、縣教育局將聯合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確保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健康開展。
為維護招生秩序,防止考生上當受騙,實行外來學校招生準入制度,不經市教育局批準,任何外市學校不得來我市招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若發現此類情況要堅決制止。如發現有替外市學校提供生源、亂招生的,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附件2:
德州市2009年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
單位 |
指導性招生計劃 |
德城區 |
1500 |
經濟區 |
7500 |
運河區 |
3000 |
陵縣 |
800 |
寧津縣 |
950 |
慶云縣 |
600 |
臨邑縣 |
950 |
齊河縣 |
1400 |
平原縣 |
900 |
夏津縣 |
800 |
武城縣 |
900 |
樂陵市 |
1000 |
禹城市 |
1000 |
市直學校 |
3700 |
合計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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